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二章 增值税税务筹划一:甲、乙两个企业为生产资料批发商,甲企业不含税年销售额为70万元,年可抵扣金额为60万元,乙企业不含税年销售额为60万元,年可抵扣金额为50万元,由于两个企业未达到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税务机关采取小规模纳税人征收方式,两个纳税人的年纳税额为3.9(70+60)3%万元,如何对纳税人身份进行筹划?(合并后的增值税纳税额为3.4万元,比合并前节税0.5万元。)解析:甲企业抵扣率=6070100%=85.71%82.35% 乙企业抵扣率=5060100%=83.33%82.35% 因为,甲乙两个企业的扣税率都大于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所以两者适宜选择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税收筹划,可以考虑将两个企业合并为一个批发商,这样年不含税销售额可以达到130万元,而合并后的增值税纳税额为3.4(130-110) 17%万元,比合并前节税0.5万元。二:某锅炉生产厂有职工280人,每年产品销售收入为2800万元,其中安装、调试收入为600万元。该厂除生产车间外,还有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