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首钢水钢总医院“无主病人”医疗救治管理规定院规字2012 号为进一步规范无主病人的救治,保障无主病人的医疗安全,减少医院经济损失,根据六盘水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市中心城区无主急危重病人医疗救治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卫发201125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2012年3月2日院内“无主病人”医疗救治管理工作专题会议讨论决议,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一、组织机构成立院内“无主病人”医疗救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骏;副组长:孙正平、王志秀、卜恒、田景玉、郭炯辉、肖溶;成员:张艳、陈冀欣、范跃荣、曾桂萍、刘勇、唐小强、申爱华、袁磊、张娜、马孟龙、周莉、陈桂英、王儒柏、顾红、张敏(大)、吴学平、夏仁海、徐康、田雨、黄华刚、王树碧、张建云、王玉花、李先艳、赵新明、齐玉英、周业容、李合、左正敏、杨茜、李飞舟、姚仕翔、张天衢。下设办公室在医保科,办公室主任:曹伟(兼)。二、各相关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职责1、总值班:根据临床需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科室为无主病人的救治工作提供全方位服务,按要求在上报资料指定位置签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