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人工增殖放流背景资料日期:2006-12-31 9:12:00 点击:712 作者: 来源于: 东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一、人工增殖放流的含义和法律依据人工增殖放流是用人工方法直接向海洋、滩涂、江河、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投放或移入渔业生物的卵子、幼体或成体,以恢复或增加种群的数量,改善和优化水域的群落结构。广义的讲还包括改善水域的生态环境,向特定水域投放某些装置(如附卵器、人工鱼礁等)以及野生种群的繁殖保护等间接增加水域种群资源量的措施。由于全球性的捕捞能力过剩,造成渔业资源日益衰退,渔业也从单纯的捕捞利用资源转为渔业资源的养护和资源的增殖。国际社会越来越重视渔业资源的养护和管理工作,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资源保护和增殖的法律和规章。中国政府历来重视渔业资源增殖工作,在制定有关法律和条例时对渔业资源增殖均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如我国的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1979年)第六条规定,各地应当因地制宜采取各种措施,如改良水域条件、人工投放苗种、投放鱼巢、灌江纳苗、营救幼鱼、移植驯化、消除敌害、引种栽植等,增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