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第一框 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教学目标:知识目标:了解我国国家性质和人民的范畴,懂得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知道人民和公民的区别,知道公民权利受法律确认,理解我国公民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保障体制的主要内容。能力目标:培养学生正确认识自己主人翁地位的能力,初步培养学生对人民、公民、我国国体等概念的理解、辨别能力和抽象思维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培养学生牢固树立人民是我国国家的主人的观念,增强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感和作为国家小主人的自豪感。使学生树立认真学法、守法,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学重难点:教学重点: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公民权利的法律保障体制。教学难点:公民和人民的区别与联系。教学方法:情感激励法;讨论法。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1) 引导学生忆一忆,说一说,在1949年10月1日,开国大典上毛泽东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情景。(毛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2) 引导思考回答:听到毛主席这铿锵有力的声音,全国人民在欢呼雀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