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从属权利要求系列文章之三:简论从属权利要求的作用(2011年10月初,黄熊)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至少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但可以没有从属权利要求;根据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的规定,专利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最宽,从属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落在独立权利要求之内。由此可见,就专利申请之必备要件而言,缺少从属权利要求对专利申请并无妨碍;就保护范围而言,从属权利要求亦无明显贡献。然而,撰写实务中,除极少数简单的发明创造外,绝大部分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包含一项或多项,甚至高达几十项的从属权利要求。如此“苦心孤诣”地“经营”从属权利要求,其价值和意义殊值探讨。从属权利要求作为独立权利要求的重要补充,其作用和功效因针对的对象不同而不同、因所处阶段不同而不同。这些多视角、多侧面体现出的从属权利要求的作用构成了从属权利要求的全部价值和意义。下面逐一叙述之。一、编织严密防护网,避免申请漏洞发明创造绝大多数是在既有发明基础上进行的改进,由于独立权利要求限定的专利权保护范围最宽最大,竞争对手可在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