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总结报告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切实防范环境事件,根据广东省环保局关于印发(粤环办【2011】143号)及东莞市环保局关于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东环办【2011】385号)企业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等相关法规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厂实际,3月份在全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检查的内容及情况此次检查范围涉及厂区废水废气排放、危险废物、环保应急设施、危险化学品等的储存、转移、处置及排放情况。检查内容包括:1、环保手续。是否已办理有关环评审批手续,是否落实环评审批文件中关于环境污染防治的要求;2、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3、企业环境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是否有环保组织机构,是否建立比较健全的环境管理责任体系,是否有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4、环保设施情况。是否建有污染治理设施,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是否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