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正行使审判权面面观 随着全社会权利意识的增强,司法公正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的需求和期望也越来越高。面对严峻的形势和迫切的任务,人民法院有必要从确保公正行使审判权入手,重塑司法公信力。一、公正行使审判权要体现“纠正性正义”辞源对于公正的解释是,“不偏私,正直”,而对于公平的解释则很简洁地解释为“不偏袒”。说文解字对“公正”的理解是:“公,平分也”,“正,是也”。这里,显然是将公正作为一种应当的价值取向,视为一种“不偏不倚”的行为。对于审判权,可以朴素地理解为:公正是一种排队的规则,有人违反规则“插队”了,审判行为就要将这个“插队”的人揪回正常位置,把挤占别人的时间、利益和机会归回原位,而不问这种“插队”是“权力型”的还是“体力型”的。这种恢复正常规则或秩序的行为是后发的,具有明显的纠正性。这种纠正就是运用审判权这种公权力找回社会的公平正义。这种纠正行为同样需要以“公”为核心,实现审判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公认、公信”。我个人的理解是:公正是旗帜,公平是基础,公开是保证,公认是表现,公信是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