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创建适合农村青少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满足教学活动和师生生活的基本要求,合理确定校舍建设标准,全面提高学校建设水平,促进办学条件均衡发展,制订本建设标准。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规划用地的依据,也是项目设计审查和工程监督检查的尺度。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乡(镇)及以下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第四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确保师生安全。在抗御重大意外灾害时,学校可作为周边地区的紧急避难疏散场所。第五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先规划后建设。学校的总体规划在满足安全和功能的前提下,应严格执行资源节约的方针政策,注重技术、经济对比分析。第六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