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南京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现行指标老城范围指的是由建宁路-虎踞路-虎踞南路集合村路龙蟠南路-龙蟠中路-龙蟠路围合的区域。六合雄州老城、江宁东山老城、浦口珠江老城范围通过与分局讨论确定新指标分区参照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2007版第八十三条一类区(旧区)面积65平方公里二类区面积206平方公里浦口珠江老城0.52平方公里六合雄州老城6.5平方公里江宁东山老城3.7平方公里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的规划管理,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与准则。第二条 本市市区范围内进行建筑物建设的停车设施配建,适用本标准与准则,高淳、溧水两县可参照执行。市区范围内根据用地发展和交通条件,划分为三类停车分区:一类区:旧区,长江-大桥南堡-京沪铁路-红山路-龙蟠路-北安门北街-明城墙-中山门-护城河-大明路-宁铜铁路-中山南路-集合村路-凤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