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 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1.2 职业定义 从事可编程序控制器(PLC)选型、编程,并对应用系统进行设计、集成和运行管理的人员。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计算能力;色觉正常,动作协调。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四级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不少于240标准学时;三级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二级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一级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