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国际海运业反垄断豁免的法经济学分析 摘要:国际航运组织自2002年起统一在我国大幅收取THC的事件,反映了我国国际海运业严重的垄断问题。是否给予国际海运业反垄断豁免,事关我国经济发展大局。从宏观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我国应当以保护货方利益为,原则,不应对国际海运业适用反垄断豁免制度。运用法经济学分析方法对班轮公会、协议联盟和海运经营者集中等垄断形式进行研究,也得出我国不应当给予国际海运业反垄断豁免的结论。我国应当坚定货主大国立场,加强对国际海运业垄断结构和行为的规制。 关键词:THC反垄断豁免;国际海运业;法经济分析;班轮公会;协议联盟;集中 中图分类号:DF961.9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001-2397.10 一、“THC风波”及其法律本质 从1997年起,一些国际班轮公司就在中国华南地区向外贸货主收取ORC(Origin ReceivingCharge,始发地收货费)。1999年、2000年5月及以后,一些航运公会组织代表相继到上海、大连和青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