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国际私法一、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在国家间交往中产生的各种民商事法律关系。 对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认定,我国认为任何法律关系只要其中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与外国发生联系就构成: a.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 b.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或标的是位于外国的物或财产。 c.导致民事法律关系权利义务产生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产生、变更或消灭) 西方国家一般采取比较灵活的做法,即凡是与本国以外的某种法律体系产生联系的就构成国际或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二、国际私法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途径:直接调整(统一实体规范)和间接调整(冲突规范)。三、国际私法渊源:国内立法 国内判例(我国不承认判例) 国际条约 国际惯例四、国际私法又叫法则区别说、冲突法、私国际法、国际民法、国际商法。五、国际私法学说 (一)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由巴托鲁斯提出,他将法则区别分为物法和人法。物法必须且只能在制定者管辖领域内适用,人法则是可以随人之所至而适用域外的,人法具有域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