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办法(试行)为了提高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整体工作效率,高质量完成上级下发的日常工作任务,准确客观的评价各分(子)公司人力资源科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特制订此考核办法。本办法适用任务为公司级工作任务,适用客体为各分(子)公司人力资源科及基地办。本办法考核主体为工作任务发放主体,考核客体为工作任务接收客体,考核结果汇总周期为月度。工作任务考核流程:公司本部人力资源部各科室接到上级分派的任务,由相应任务发放主体通过OA系统发放工作任务(见附件1),由公司本部人力资源科室主管领导初步审核,经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批后,分(子)公司相应人力资源科进行工作任务确认;分(子)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后,由考核主体如实填写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表(见附件2),进行评价打分(打分过程中必须认真填写“关键事件记录”,以此作为打分的客观依据),得出每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得分;得出评价结果后,考核主体需将评价结果反馈给考核客体,确认无异议后,汇总报送至绩效管理科备案;如对评价结果存有异议,由异议方如实填写评价结果异议申诉表(见附件3),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