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山东省技师工作站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13-06-2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落实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引领示范带头作用,加快推进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中组发201111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鲁发20101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9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山东省技师工作站,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充分发挥行业、技工院校、企业现有高技能人才作用,通过采取名师带徒、技术交流、技术攻关、技术改造、科研创新和校企合作等方式,培养思想道德好、技能(技术)水平高的高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