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2:惠州学院机构设置与定编定岗实施方案根据高等教育法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核定我院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一、机构设置和定编定岗目的根据我院办学的需要和办学规模设定机构,按需定编,按编定岗,按岗定责,达到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精简高效的目的。二、机构设置和定编定岗原则1、各类人员岗位设置,贯彻满负荷工作原则,不设虚岗。2、根据高等教育规律和学院发展需要,2005年编制方案按标准生9000人的90%核定规模。3、按上级文件要求和2005年办学规模,按生师比18:1,由此确定各类人员的定编比例为:专任教师占62%,为450人;党政管理人员占18.5%,为134人;教辅人员占17.5%,为128人;附属单位在编人员占2%,为14人。总编制数为726人。4、教学系、教辅单位根据在校生人数变化和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变化,对编制一年微调一次,党政管理部门、其它单位和附属单位的编制两年调整一次。三、教师编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