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卫生部关于印发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卫医政发2009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急诊医学的发展,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制定了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具备条件的医院要按照指南要求,加强对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急诊医疗水平。目前条件尚不能达到指南要求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急诊科的建设,增加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严格管理,逐步建立规范化的急诊科。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急诊医学的发展,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第二条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