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活动场地管理制度为规范站活动场地使用,合理利用资源,加强场地管理,发挥保障作用,促进文化事业发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文化活动场地属大塘街社区服务中心的场所,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组织集体活动、学习培训和本社区业余文化团队排练。二、除街道办事处和本社区服务中心正常使用外,凡在本社区登记备案的业余文化团队,均可无偿使用本活动场地,其余单位和个人使用,必须支付场地使用费用。三、社区业余文化团队和其他单位、个人使用本活动场地,须经社区服务中心领导审批,经同意后方可使用。四、文化活动场地使用时间一般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特殊情况周六和周日使用场地须提前申请。遇有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服务中心组织活动时,时间有冲突,由文化站工作人员与业余协团队协商,场地不对外开放。五、社区业余文化团队和其他单位、个人,一经同意使用本活动场地,需负责使用期间场内设施设备的管理。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六、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爱护公物,不得涂污墙壁、损坏设施;节约资源,不得浪费水电;维持秩序,不得高声喧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