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苏省生态乡镇(街道)建设指标(试行)发布时间:2011-09-26 字体:【】【】一、基本条件1、机制健全。建立了乡镇(街道)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成立以乡镇政府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设置了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或配备了专(兼)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2、基础扎实。50以上行政村达到市(地)级以上生态村建设标准。编制或修订了乡镇环境保护规划,并经县级人大或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一年以上。3、政策落实。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乡镇辖区内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象,无捕杀、销售和食用珍稀野生动物现象,防止外来有害物种入侵。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或严重生态破坏事件。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4、环境整洁。乡镇建成区布局合理,公共设施完善,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含接管处理),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健全并建成垃圾中转站,环境状况良好。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环境无“脏、乱、差现象,秸秆焚烧和“白色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