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江西省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设置条件与认定程序一、附属医院设置条件(一)基本条件1、科室设置齐全,内、外、妇、儿床位数占全院床位70%以上,有教学病种收治制度,生均管床不少于6张;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医师占医师总数的80%以上,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者所占比例达到15%以上,具有正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占25%以上,高级职称医师承担理论教学的比例40%;3、具有必需的临床教学基础设施。包括各类教室及多媒体设备、小组讨论(学习)室、临床示教室、临床模拟技能实验室及设备、教学考核设施、图书馆、信息技术设施、学生值班室、文体活动场所、学生宿舍和食堂等,教学用建筑面积不低于每名学生810平方米;4、医院领导重视教学,教学建设纳入医院发展的整体规划。(二)教学管理1、教学组织管理教学管理机构健全,有专门教学管理机构和专职教学管理人员,设立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督导组等组织;设置与承担课程相应的教研室,教学活动常态化;2、教学经费投入教学经费年开支总数不低于医院年总收入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