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期末考试-简答题(共11页).docx

上传人:晟*** 文档编号:8293078 上传时间:2021-11-19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5.1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法期末考试-简答题(共11页).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民法期末考试-简答题(共11页).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民法期末考试-简答题(共11页).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民法期末考试-简答题(共11页).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民法期末考试-简答题(共11页).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一、 物权与债权的区别相同点:两者都是财产权。 不同点:1 概念: 物 权-指权利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债 权-是权利主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请求相对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2性质、特征: 物权-对世权,具有独占性、排他性,反映物质财富的静态所有关系 债权-对人权,不具有排他性,反映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3法律关系主体: 物权-是特定权利主体和不特定义务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债权-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4客体: 物权-物 债权-物、行为、智力成果 5内容: 物权-对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 债权-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权能 物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债权-请求权和受领权 产生方式 物权-种类及内容均由法律创设 债权-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实现方式 物权-物权所有人自己行使权利 债权-实现权利须凭借债务人履行义务 效力 物权-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权 债权-无追及效力和优先权二、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1在主体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