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管 314 表 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编制电焊工操作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1、电焊工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施焊作业。2、施焊作业必须力理动火审批手续。3、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要有触电保护器,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完成。4、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在防雨的开关箱内。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要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气孔打开。8、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氧气。9、雷雨时,应停止露天施焊作业。10、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火器材。11、焊点下方未设接火斗时,不准施焊作业。12、四级大风及以上不准高处施焊作业。13、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14 作业结束,就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针对性安全交底交底人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年 月 日作业人员签名本表一式两份,班组自存一份,资料室归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