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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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0关于对 2012 至 2015 年基础教育投入审计的执行情况、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揭阳市审计局:贵局派出审计组自 2016 年 5 月 4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对我县 2012 至 2015 年基础教育投入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收悉审计报告 (揭审中报201728 号、 审计决定书 (揭审中决20176 号) ,我县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本次审计的重点是我县 2012-2015 年基础教育投入情况,同时,对我县财政投入教育资金保障以及教育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审查, 审计报

2、告既充分肯定了我县高度重视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教育政策要求和关于基础教育的战略部署,建立健全各项教育管理制度,落实政府统筹,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各职能部门能采取有效措施,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证教育投入,推动揭西县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和规范学校建设,全面提升(区域)教育水平和综合实力,又实事求是指出了1我县在教育政策执行、教育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所列情况基本符合事实。一、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1、关于揭西县教育局挪用教育专项资金 731.30 万元用于教育信息楼建设问题的执行情况揭西县教育信息楼建设是依据县政府常务会

3、议纪要的精神(见佐证材料 1) ,将县教育局原有办公场所及员工宿舍等旧资产置换,并将所得资金 512 万元全额投入到工程建设。审计指出在资金使用上有 731.3 万元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这部分资金的来源和使用上,具体情况如下:(1)2007 年 7 月至 2013 年 8 月共 7 笔,资金 420.3万元都属于非义务教育(即高中阶段)设备统筹款资金,筹集和使用的依据是揭阳市委、市政府 2004 年 4 月印发的(揭委办20043 号)文件规定“市直及各县(市、区)每年从中小学学杂费中统筹 10%用于解决信息技术教育和英语教育所需设施设备” (见佐证材料 2) 。其中 2013 年 8 月 3

4、1日第 1 号凭证补记 2007 年 7 月 4 日“收取各学校上缴仪器设备设施统筹款”拨付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第二期工程款 50万元 ,主要是当时承建单位尚未设立信息综合楼工程款专户,先委托“水利三局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第二期工程”收款,该收款账户也为承建单位所有。(2)2011 年 1 月至 2014 年 7 月 5 笔共 311 万元,其中 1 笔是省拨的抗震奖励资金 61 万元,此项资金是对我县2奖励资金,由于当时教育信息楼建设存在较大资金缺口,为了缓解工程建设欠款压力,经县政府批准后,将此项资金安排支付教育信息楼工程款;1 笔是县转移支付资金 150万元,转移支付资金是省对地方政府财力的补充

5、,可以用于教育事业的发展。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后,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当年安排 150 万元用于教育信息楼的建设;1 笔是长效机制县配套资金 50 万元,此项县配套资金当时共安排 507 万元,安排给城北中学等 12 个学校后,还剩 50 万元。教育信息楼的建设,主要为了全县教育信息化的推进,建设各种信息平台,辅助全县信息技术教育等,我们当时认为,符合长效机制县配套资金的使用范围,因此,我们将剩余 50 万元安排用于教育信息楼建设。这三笔资金都属于县级财力,由县政府批准后使用(见佐证材料3) ,另外 2 笔共 50 万元是教育局办公费结余资金,2014 年之前县教育局办公经费是由县财政从县

6、教育费附加中安排,2015 年起,县教育局办公经费预算不再从教育费附加中安排。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以上资金的使用在当年应该不存在违规挪用的问题。县教育信息综合楼竣工已于 2009 年交付使用,目前所设立的学籍平台、统计平台、电算化平台、招生平台、资助平台、教师培训平台、教育教学研究平台等已正常运转,充分发挥了教育信息综合楼总平台辅助全县信息技术教育的功能。县教育局的主要职能主要是进行全县的教育管理,除了政府投入外,无其他资金收入来源,3假如全额要求县教育局按照审计整改落实意见筹措资金原渠道归还的话,该局确实无法解决资金来源。充分考虑历史原因和我县教育的实际情况,为了落实整改措施,我县要求县教育局

7、归还长效机制配套资金 50 万元,县教育局已于 2017 年筹措节余资金 47.3 万元(见佐证材料 4) ,按原渠道归还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长效机制资金,还剩 2.7 万元拟在 2018 年按原渠道归还。其余资金不再要求归还。同时,经征求我县县纪委(监察委)的意见(见佐证材料 27) ,我县拟免于对个人的责任追究。 2、关于揭西县教育局未经许可,违规收取高三年级学生学业水平测试费的执行情况我县已停止类似收费,并将县教育局收缴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费累计 384157.27 元上缴市财政(见佐证材料 5) 。3、关于揭西县河婆中学违规收取“实验班报名费”和“课外活动费”问题的执行情况我县已落实河婆中

8、学停止该项收费,因所收费用115240 元无法退还,已处理上缴市财政(见佐证材料 7) 。我县已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教育局已对河婆中学违规收取“实验班报名费”和“课外活动费”问题进行通报批评(见佐证材料 6)。4、关于揭西县教育局超范围使用设备统筹费 184.87万元问题的执行实情况4教育信息综合楼工程结算造价 1423.4 万元,仅凭资产置换资金未能全部付清工程款。因此,县教育局根据揭委发20043 号文件 “市直及各(市、区)每年从中小学学杂费中统筹 10%用于解决信息技术教育和英语教育所需设施设备”的规定(见佐证材料 2)

9、,从统筹的设备费中支付184.87 万元用于信息综合楼工程款 162.87 万元;分别支付给南山二中 6 万元、金和教育组 6 万元、龙潭教育组 10 万元用于应急维修和购置(见佐证材料 8) 。鉴于教育信息综合楼建设是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支付工程款的这部分资金均为 2013 年以前,依据(揭委发20043 号)文件统筹使用的;同时,下拨给南山二中等三个单位的 22 万元也已经用于应急维修、购置及完成创强工作,而非用于教育组办公经费。我们认为,这些资金根据市委文件精神统筹和使用的,不存在违规使用的问题。因此,我县不再要求教育局归还资金。经征求监察部门的意见(见佐证材料 27) ,我县拟免

10、于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二、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1、关于县财政局和教育局未按规定标准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整改落实情况我县是省扶贫开发重点县,按照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部由省级承担。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结合各学校情况,按照省年度下达生均标准下达资金计划,全县生均标准已达标。由于我县规模小的学校较多,为照顾规模小5的学校保障运转,结合我县实际,在省下达的资金总额中调剂。小学学生人数 20 人(含)以下的学校每年安排 5 万元,21-87 人的学校每年安排 10 万元,88-100 人的学校按生均 1150 元/年安排。我县今后将视财力状况,对学生规模不足 100 人的农村小学和

11、教学点从县级财政资金中给予安排或在省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的新增部分中统筹安排。2、关于财政预算未能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由于我县县级财力有限,因此县财政未能在 2012 年至2015 年年初预算中单列教育部门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只能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教育部门实际安排教师培训工作情况给予专项解决。如 2016 年解决 29.8 万元用于教师培训费支出。对于此问题我县已及时整改,在 2017 年年初预算中给予安排教师培训费 60 万元。今后我县将按规定要求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视财力情况,逐年增加,进一步加大教师队伍建设资金的投入。3、关于财政部门超范围安排使用教育附加资金1355.6

12、7 万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由于我县地方财力薄弱,教育事业又要发展,出现了统筹安排教育费附加用于教育事业其他方面支出的情况。今后我县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教育费附加资金,同时加强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严格资金使用范围,确保资金专6款专用。4、关于揭西县未按规定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目前,我县民办教育机构相对较少,对于民办学校发展,我县根据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县的实际,安排解决民办教育专项资金作为扶持民办学校发展。今后我县将加快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5、关于财政部门未按规定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整改落实情况由于目前学前教育未列入义务教育阶段,且学前教育允

13、许收取“保教费”保障学前教育正常经费的需要。同时我县对收取的“保教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预算管理。2012 年至 2015 年,我县学前教育日常公用经费基本上由学校收取的“保教费”中列支,但学前教育教职工工资福利、资本性支出(基建、设备等)均有列入财政预算(只是没有将学前教育单独列出) ,使用财政性资金支出。我县将继续按照发展学前教育相关要求,切实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6、关于财政部门未按规定比例安排使用教育费附加资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此问题,今后我县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要求,结合我县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实际,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用于职业7教育的

14、比例,改善中高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7、关于揭西县财政局虚列教育支出科目 41672.90 万元的整改落实情况2007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实施改革,因我县离退休人员工资未实施归口管理,仍归在各相关部门口核算反映。该问题自审计组进驻提出后,我县已进行改正,2017 年起使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20805)核算。我县对此问题已进行整改。8、关于 2014 年至 2015 年度未安排配套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县级专项资金 819 万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14 年度我县因财政资金相对困难,当年度无法安排配套资金,但在 2015 年度已将该两年度配套资金列入教育部门年初预算,因当年度省级专项

15、资金已满足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计划安排,故当年度列入预算的县级配套资金未再作计划支出。9、关于未安排配套 2012 年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县级资金 130.24 万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今后,我县将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及时、足额配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县级资金。10、关于揭西县教育局挪用教育专项资金 731.30 万元用于教育信息楼建设问题的落实情况见执行情况 1。11、关于揭西县教育局未经许可,违规收取高三年级8学生学业水平测试费的整改落实情况见执行情况 2。12、关于抽查学校(教育组)未按规定取得正式发票,涉及金额 282.92 万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我县教育局对以收款收据报账情况严重的学校

16、通报批评,并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经费使用报销票据管理的若干规定 (揭西教2016171 号) (见佐证材料 9) ,督促相关学校(教育组)使用合法发票作为报销凭证,规范报销手续,加强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杜绝收款收据报销的现象。13、购买商品和服务取得发票不符合规定的整改落实情况我县已责成有关单位今后在支付购买商品和服务项目款项时,进一步加强支付原始票据管理,以合法票据作为入账凭据,已落实揭西县国家税务局落实处理该事项(见佐证材料 10) 。14、关于揭西县河婆中学违规收取“实验班报名费”和“课外活动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见执行情况 3。15、关于收取食

17、堂管理费、房租未按规定缴纳税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审计指出,县南桥中学 2012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收入食堂管理费、房租 87481 元,未按规定及时缴纳有关税费。经核实,情况如下:9食堂管理费、教师住房管理费是以每学期为周期进行收取,其中食堂管理费每月约 300 元,教师住房管理费每月约 1073 元,这两部分的款项收取后纳入学校的基本银行账户,用于食堂和教师住房的小部分修缮,远远不足覆盖整学期的配套维修。因此,该笔款项比较零散,加之学期末才收取,导致未能按时交税和及时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县教育局已责令该校进行整改,认真对待这笔零散收入,按财经制度及时纳入相关管理渠道。南侨

18、中学积极跟揭西地税局金和分局沟通联系,将四年间需要补缴的营业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及其他附加税费和滞纳金于2017 年 12 月 8 日全部按要求缴齐(见佐证材料 11)。16、关于揭西县凤江中学,揭西县第一华侨中学未经审批擅自处置固定资产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县凤江中学 2015 年卖废品收入 2500 元,系旧电脑一批处置收入,此批电脑的账面价值是 247034 元。此批固定资产已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由财政局批复同意处置(见佐证材料 12) 。县第一华侨中学因当时创强时间紧任务重,该校在还没有拿到上级相关批复文件之前,就擅自联系专业公司进行了处置。此批固定资产已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由财政局批复同意处置(见佐证材料 13) 。对上述问题,县教育局已责成上述学校按规定分别履行审批手续,县政府已责成教育局督促学校加强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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