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论“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30年前的夏天,全中国人尤其是青年人几乎都卷入了一场人生观的大讨论。“潘晓”的苦恼引发了全中国青年的共鸣。我觉得,目前中国社会及中国青年人遇到的苦恼远远超过了1980年代。频发的自杀悲剧和伤害他人的案件是这座巨大的烦恼冰山露出的小小一角。回顾一下30年前的那场讨论,应该是有意义的。在潘晓来信中,她提到:“任何人不管是生存还是创造,都是主观为自我,客观为别人。就象太阳发光,首先是自己生存运动的必然现象,照耀万物,不过是它派生的一种客观意义而已。所以我想,只要每一个人都尽量去提高自我存在的价值,那么整个人类社会的向前发展也成为必然的了。这大概是人的规律,也是生物进化的某种规律是任何专横说教都不能淹没、不能哄骗的规律。”“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真的是这样吗?实际上,在这两句话中,有两对矛盾交叉存在着:一是主观和客观的矛盾,一是为自己和为别人的矛盾。如果不分清楚这两对矛盾和它们之间的关系,就不能清楚地说明问题。先说说为自己和为别人的矛盾。为自己就是利己,为别人就是利他;利己和利他的关系,在伦理道德领域中是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