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儋州市2011年秋季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琼府办20078号)和关于提前告知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资金和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奖励资金的通知(琼财教20102901号)的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切实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要求各校要成立一把手亲自抓的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改革要求落实政策,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二、提高认识各校要充分利用广播、墙报、标语、校会早会、班会等多种形式大力进行政策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让此项民生工程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怀。三、资助的有关事项1、 资助对象:资助对象是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儋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2、资助对象的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