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湘高铁院办 20119 号关于做好 2011 年度科及科以下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学院各部门:为了正确评价我院工作人员一年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其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职务调整和工资晋升、津贴分配提供依据,按照衡人社发2011105 号关于认真做好 2011 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科及科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学院考核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 2011 年度考核奖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工作的组织和管理1、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组 长:王俊杰、戴力斌副组长:邹学琼、周冬秀(常务)组 员:李社初、陈志刚、陈书茂、曹 毅、粟 清、赵宏旭2、学院考核办公室主 任: 赵宏旭(兼 )
2、副主任:戴芝芬、邓昌大、聂立文、王次强成 员:李朝阳、魏群敏、周亿亮、杨东方、司克明李 逸、周 姝、徐佳欣、文丽华、李 钢 考核工作由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和部门负责人、党(总)支部书记负责具体实施。二、考核的对象考核对象为全院的行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含提供劳务的职工)、外聘人员。副处级以上干部由市委组织部组织考核。考核对象中,属下列情况者,按以下规定办理:1、停薪留职(外出劳务)、内退人员不参加考核。2、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考核。3、因私出国出境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考核。4、经单位同意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者,超过半年以上的人员不参加考核。5、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
3、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转正、任职、定级的依据。6、调任、转任人员,由调入单位组织考核,原单位负责提供其调任或转任前的有关情况。三、考核内容和标准1、考核内容根据考核对象所在岗位的职责和工作特点,工作人员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心理素质等六个方面的情况。德: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主要是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政治立场、政治敏感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社会行为准则等。能: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主要是政策理论水平、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理解判断能力、规划预测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创新
4、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等。勤:指责任心以及由此决定的工作勤勉程度。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群众观念,在工作中体现出来的纪律性、积极性、出勤率等。绩: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所产生的效益。主要是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工作实绩、突出贡献等。廉: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主要包括在履行职责中能否正确处理利益关系,依法行政,廉洁奉公等。心理素质:指个人情绪的自我调适。主要包括积极乐观的精神状态,在面对名利得失、承受工作压力、遇到困难挫折时的态度和表现等。2、考核标准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一)优秀。思想政治素质好,模范作用明显;精通业务,工作有开拓性,效率高,实绩突
5、出;工作积极主动,勤勉尽责,作风务实;办事规范,自我要求严格,清正廉洁;服务热情周到,精神状态好,群众满意度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本部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评为优 秀等次的,在民主测评中,优秀票和称职票之和得票率应在 90%以上,且优秀票排在全体参评对象的前三分之一。受党内警告处分或行政记过处分的,当年可参加年度考核,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二)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实绩明显;工作责任心强,工作作风较好;自我要求比较严格,廉洁自律;服务热情,精神状态良好,群众比较满意。评为称职等次的,在民主测评中,优秀票和称职票之和得票率应在 70%以上。(三)基本称职
6、。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一般,工作能力较弱,基本胜任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一般,自我要求不够严格,群众认可度不高。在民主测评中,基本称职票和不称职票之和得票率超过30%,经考核确属存在 问题的,要认定为基本称职。(四)不称职。思想政治、业务素质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难以胜任本职位的工作要求;在工作中因个人原因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自我要求不严,组织纪律性较差,群众反映不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1、旷工连续超过 10 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 20 天的;2、年度民主测评不称职票数超过 30%,经考核确属存在突出问题的;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或年度考核的;4、上年度为基本
7、称职,本年度考核仍达不到称职标准的;5、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消极怠工,推诿扯皮,拒绝或故意拖延不办,隐瞒、伪造或篡改事实真相等因个人主观原因不作为、乱作为,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 6、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聚众上访闹事或在公众场合散布有损党和政府以及学院形象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7、执行公务中索、拿、卡、要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干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8、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虚报、谎报成绩欺骗干部群众,影响较坏的;9、其它法规文件和确定为不称职的情况。四、考核方法和程序考核结果由平时考核、群众测评和领导评定三部分组成,平时考核占 30%,群众测评占 40%,领导评定占 30%。三项均以 10
8、0计算分数,按比例换算得出最终结果。平时考核随时进行,由所在部门负责,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和教务处参与督促检查。主要是考核教职工的劳动纪律和岗位职责履行的情况。群众测评包括个人总结、个人述职、民主测评。领导评定由部门分管工作的副职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写出评语,并对被考核人员提出考核初步分数。所在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分管领导的初步分数核实和调整,在征求党(总)支部书记意见的基础上,确定领导评定分数。五、考核等次的确定分数对应的等次为分别 90100 分为优秀,7089 分为称职,6069 分为基本称职,60 分以下为不称职。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控制在本部门总人数的 15%以内
9、。优秀等次、称职等次、基本称职等次、不称职等次的评定参见湘交工院20076 号文件第三章。六、考核结果的运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以其本年度 12 月份基本工资额的标准,发年终一次性奖金。(二)职员连续三年考核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两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具有优先晋升职务的资格。(三)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具有续聘的资格。(四)工人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聘任技师的优先资格。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当年考
10、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不能增加一级薪级工资,不发年终一次性奖金,并予以批评教育。(二)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一次基本称职、一次不称职等次的,职员应予以降级或调整工作,工人应予以降低技术等级(职务)。(三)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规定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辞退费的发放形式和标准按照湖南省人事厅湘人调1992128 号文件执行。未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不增加薪级工资。7、考核工作完成时间为 2012 年 1 月 7 日。附件:1、湖 南 高 速 铁 路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2011 年 度 考 核 民 主 测 评 表2、湖 南 高 速 铁
11、 路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年 度 考 核 登 记 表 (16 开 纸 印 制 )3、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年 度 考 核 登 记 表 (16 开 纸 印 制 )二 0 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主题词:学院 年度 考核 通知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1 年 12 月 22 日印发附件 1: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11 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总体评价(百分制)姓 名 职 务 优 秀(90-100)称 职(70-89)基本称职(60-69)不称职(0-59)备注:总体评价要以百分制填分数,不能划勾。附件 2: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年度考核登记表( 年度)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政治面貌 任现职时间部 门 及 职 务从事或分管工作个人总结平时考核(占 30%)群众测评(占 40%)领导评定(占 30%)考核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