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页第一章 投标须知1.1 总 则1、工程说明1.1 我单位拟建的高度综合楼建设工程概况详见前附表。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2.1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工程现场自然条件:现场交通条件便利;资金已落实;现场已完成三通一平,具备施工条件。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前附表。3、资金来源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财政拔款。4、合格的投标人4.1 房 屋 建 筑 施 工 总 承 包 二 级 ( 含 二 级 ) 以 上 资 质 的 独 立 法 人 组
2、 织 , 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2 项 目 经 理 具 有 工 民 建 专 业 二 级 ( 含 二 级 ) 以 上 资 质 。4.3 由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企业参加投标。5、踏勘现场5.1 招标人建议投标人踏勘现场,并为投标人踏勘现场提供方便。5.2 招标人将按前附表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2 页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3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4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
3、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1.2 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前附表投标须知技术规范合同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7.2 除 7.1 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
4、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4 投标人退回图纸时,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其投标人(不计利息)。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17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株洲市电业局炎陵县电力公司。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3 页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
5、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 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及时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 为使投标人在
6、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1.3 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1.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11.4 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劳动力配备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配备计划;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4 页确保安
7、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文明施工的组织措施;确保施工工期的组织措施;施工总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施工总平面布置图;11.5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 项目部人员拟配备情况;(2) 拟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11.6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项目经理证等复印件;12、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 13.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优惠费率报价,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答疑纪要、施工图纸、现场情况、承包范围及招标文件 24.1 条款,并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系数,根据自身情况,在合理
8、范围内,自主确定投标优惠费率。13.2 中标人确定后,以招标人发布的标底拦标预算价为准,根据中标人的投标优惠费率确定中标价。13.3 投标报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安全文明施工、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中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13.4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4、投标货币及投标保证金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4.2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五天,按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14.3 投标人应按要
9、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以现金形式缴纳。收款单位: * 14.4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5 页14.4.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4.4.2 投标人违反有关规定,串通作弊;14.4.3 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规定修正标价;14.4.4 投标人提供假证件的。14.5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4.6 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满前确定中标人的,在确定中标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4.7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
10、(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6.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6.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
11、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16.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1.4 投标文件的提交17、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7.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6 页17.2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17.2.1 写明招标人名称;17.2.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1) 工程名称;(2) 2012 年 10 月 20 日 9 时 30
12、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7.3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的有关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7.4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18、投标文件的提交18.1 投标人应于开标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1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9.1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投标文件。19.2 招标人可按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
13、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9.3 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将依法对其重新组织招标。20、迟交的投标文件20.1 招标人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7 页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
14、样。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1.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1.5 开标22、开标22.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自行组织开标,不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应按时到会并签到,投标人到会时应出示以下资料:法人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后离场。22.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2.3 开标程序:22.3.1 开标由招标人或代理人主持;22.3.2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
15、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22.3.3 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优惠费率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2.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2.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3、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3.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印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2)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投标优惠费率、工期、质量)未填写或填写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3)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
16、的工期或投标质量达不到要求等级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指投标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将其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8 页23.2 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1.6 标底24、本工程采用投标优惠费率招标,招标人于开标 7 天前公布标底拦标预算价,投标报价高于标底拦标预算价的投标无效。24.1 标底拦标预算价的编制依据24.1.1 本工程的全套施工图纸;24.1.2 招标工程范围、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及可能发出的补充说明;24.1.3 2009 版湖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湖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9)综合解释;24.1.4
17、2009 版湖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13.4.5 按 20012 年 第 3 季度株洲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发布的株洲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中相应材料基准价执行。24.1.6 省、市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法规、文件及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1.7 评标与定标25、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5.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其中招标人的代表一名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四名。25.2 参加评标的专家由招标人在评标前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选。25.3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25.4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
18、任。25.5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6、评标过程的保密26.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9 页26.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6.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7、投标文件的澄清27.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
19、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有关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8、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8.1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28.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
20、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8.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9、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9.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如果数字表示的优惠费率和用文字表示的优惠费率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优惠费率为准;29.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优惠费率,投标人同10 页意后,调整后的投标优惠费率对投
21、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优惠费率,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30、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30.1 评标基准优惠费率确定30.1.2 评标基准优惠费率=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优惠费率之和的平均值。30.2 评标标准及内容30.2.1 评标报价(满分 60 分) 以评标基准优惠率为基准,投标优惠费率与评标基准优惠率相比:相等者得基础分 50 分;高于评标基准优惠率的按每高 0.2 个百分点加 1 分的比例在基础分(50分)上进行加分,最高加 10 分;低于评标基准优惠率的按每低 0.2 个百分点扣 4 分的比例在基
22、础分(50 分)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30.2.2 投标质量(6 分)投标文件中投标质量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6 分。 30.2.3 投标工期(6 分)投标工期满足要求工期要求得 6 分。 30.2.4 施工组织设计(以下简称“施设”)(28 分)30.2.4.1 投标文件中“施设”应包含下列 8 项主要内容:(1)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2)劳动力配备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配备计划;(3)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4)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5)确保文明施工的组织措施;(6)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7)施工总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8)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以上 8 项齐全共计 20 分,每缺 1 项扣 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