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省、市)(区、县) ,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状况详见合同附件。 2.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用法。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需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双方协商该房屋月租金为元;租金总额为元(大写 万 仟 佰拾 元整)。 4. 经双方协商乙方负责交纳租赁期间因居住及营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用法平安。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修理均由甲方负责(乙方用法不当除外);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乙方如因用法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刻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转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依附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