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房产税征收细则 珠三角天下四聚四大名镇先进制造业制造业广佛都市圈广佛肇经济圈珠三角经济圈 佛山房产税征收细则相关内容 佛山房产税征收细则 一、房产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根据房屋的计税余值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向产权全部人征收的一种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是1986年9月15日由国务院发布,并于当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人民政府依据此条例于1986年12月31日颁布广东省房产税施行细则,并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房产税的纳税人 房产税由产权全部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全部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全部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用法人为纳税人。 上面列举的产权全部人、经营管理单位和个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用法人,统称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三、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房产税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其征税范围包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