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合作开发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太原市关于旧房改造的相关政策,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 项目改造合作开发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1、该住宅区位于 ,宗地号为 ,项目用地宗地面积共计 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 用地,容积率为 ,土地用法年限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目前项目名称)小区内现有住宅 栋,共计 套房产,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其中有产权房屋共计 套(面积共计 平方米),无产权共计 套(面积共计 平方米)。公建(面积共计 平方米)。 甲方保证全部的房产及本项目土地是真实有效的,并保证未将本项目项下的房地产进行任何抵押,也未进行担保。 3、 (目前项目名称)小区 住宅系 年甲方砖混结构修建而成,现房屋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