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 第一章保险对象第一条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个人也可以投保)。其次章保险期限其次条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第三章保险金额第三条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壹万元。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第四章保险责任第四条本保险为定期意外损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损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1因意外损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2因意外损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3因意外损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4因意外损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损害以致永久完全丢失劳动力量、身体机能,或永久丢失部分劳动力量、身体机能的根据丢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