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股份)收入分配调控机制,健全企业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增长相适应的联动机制,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和国资委有关文件,结合中交股份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工资总额指纳入财务合并报表的各企业(包括境内、境外全部企业)全部在岗职工、其他从业人员和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的工资总额(不含境外企业在当地雇佣的外籍人士)。第三条 中交股份对各子公司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以下简称工效挂钩)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双控”的办法。各子公司当年发生的实提工资总额不得突破按工效挂钩办法核定的应提效益工资总额;当年发生的实发工资总额不得突破中交股份下达的工资总额计划。第四条 工资总额管理遵循下列原则:(一) 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坚持效益导向和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竞争力相适应的原则。在企业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社会经济发展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