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计量检定员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试行)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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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浙江省计量检定员考试大纲(试行)为了规范计量检定员的考试工作,提高计量检定员综 合 素 质 和 技术 水 平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计 量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计 量 法 实施 细 则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和计量检定员考核规则、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考试大纲。一、考试内容计量检定员考核分为计量基础知识、计量专业项目知识和计量检定操作技能三个科目。1.计量基础知识包括计量法律法规、计量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和计量专业实务。2.计量专业项目知识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相应计量专业项目的计量技术法规、相应计量标准的工作原理以及使用维护等知识。3.

2、计量检定操作技能包括相应计量器具检定全过程的实际操作、计量检定结果的数据处理和计量检定证书的出具等。二、考试基本要求1.熟练掌握计量法及计量法实施细则的规定。2.熟练掌握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的规定,解决在检定工作中遇到的相应问题。3.熟练掌握计量标准考核办法和标准物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掌握计量标准的使用和维护及有证标准物质的保存和使用。4.熟悉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和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中有关- 2 -计量检定人员的资格、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的规定。5.熟悉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和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了解计量器具法制管

3、理的范围。6.熟悉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7.熟悉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8.熟悉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规定以及量和单位的标准,熟练使用、表示和书写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了解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的规定,能表述和应用计量术语。10.了解计量检定系统表、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的执行办法。11.了解计量专业的特点、计量安全防护的要点和方法,熟练分析、识别、判断人员、仪器设备和工作环境的安全隐患。12.了解误差理论及相关知识,熟练掌握在实际操作中减小系统误差的方法。13.掌握数理统计方法,掌握算术平均值及其实验标准偏差的计算方法。14.熟练掌握测量不确定度

4、评定与表示方法。15.了解数字修约规则,并运用到测量不确定度和测量结果数据中。16.了解检定规程的规定,了解计量器具的计量特性,能熟练计- 3 -算计量器具的绝对误差、相对误差和引用误差,了解计量器具合格的评判标准。17.具备运用校准规范开展计量校准工作的能力。18.掌握计量检定或校准的要求,了解有效和适用的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掌握环境条件控制的方法,会选择计量标准及配套设备、实施检定或校准的操作,可以按规定的要求记录信息齐全的原始记录。19.掌握原始记录核验的相关规定,熟悉检定证书、校准证书和检测报告的书写和格式的要求,掌握证书报告修改或变更的处理办法。20.熟悉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并能进行计

5、量标准技术报告撰写,初步掌握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试验、稳定性考核,了解计量标准文件集的保存和维护。21.熟悉测量仪器比对规范,具备开展测量仪器量值的比对的能力。22.熟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以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初步掌握计量标准的期间核查的核查方法。23.基本掌握测量数据处理方法,初步具备对计量专业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和判断的能力。三、考试类型1.计量基础知识、计量专业项目知识科目的考试均为闭卷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其中选择题占 70%,判断题占 30%,采用答题卡- 4 -答题、机器阅卷。每科目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按百分制评分,六十分为及格。2.计量检定操作技能科目的考试按

6、百分制评分,按照操作的正确和熟练程度评分,七十分为及格。- 5 -浙江省计量检定员考试指南(试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和计量检定员考核规则等规定,制定本考试指南。一、报名(一)报名条件1.受聘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授权的其他技术机构,或者计量校准机构;2.具备中专(含高中)或相当于中专(含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3.连续从事计量专业技术工作满 1 年,并具备 6 个月以上本项目工作经历;4.具备相应的计量法律法规以及计量专业知识;5.熟练掌握所从事项目的计量检定规程等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二)报名方式申请人通过所在单位向

7、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教育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提交计量检定员考核申请。(三)报名时间- 6 -上半年度考核报名截止日为 4 月 15 日(节假日顺延),下半年度考核报名截止日为 9 月 15 日(节假日顺延),具体报名时间以浙江质量培训网()公布的考试通知为准。计量检定员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复查的人员,应提前申请复查考核。具体报名时间:证书于 1 月至 6 月份到期的,应于上一年度的9 月 15 日前报名;证书于 7 月至 12 月份到期的,应于本年度的 4月 15 日前报名。(四)报名材料1.浙江省计量检定员考核申请表一份。浙江省计量检定员考核申请表可在浙江质量培训网()下载,也可到培训中心

8、索取。具体可申请的考试项目详见浙江省计量检定员考核项目表,考生请按浙江省计量检定员考核项目表填写浙江省计量检定员考核申请表的“项目代码”栏和“项目名称”栏。2其他材料:(1)首次申请计量检定员考核人员,需提交身份证、高中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单位盖章)一份。(2)申请增项和复查考核人员,需提交身份证、计量检定员证复印件(单位盖章)一份。(3)补考人员,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上次考试的成绩单一份。(4)申请免考人员,需提交免考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7 -(五)准考证发放报名成功后,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至浙江质量培训网()下载准考证。如在报名截止后 15 个工作日仍未收到考核通知,请与培训中

9、心联系。一旦报名确认,不可更换报名人员、项目或延期考试。若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换项目,考生在收到准考证 2 周之内,由所在单位向培训中心提交书面更换申请,经培训中心批准后方可更换。二、考试(一)考试时间计量检定员考核上半年度、下半年度各一次,分别安排在 5 月和 10 月,具体考试时间以培训中心网站公布的考试通知为准。(二)考试内容考试分为计量基础知识、计量专业项目知识和计量检定操作技能 3 个考试科目,具体内容见浙江省计量检定员考试大纲 。(三)考核类型申请考核的人员应当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1.首次申请考核:需参加计量基础知识、相应计量专业项目知识和计量检定操作技能等 3 个科目的考试。2.已取

10、证人员申请增项考核:需参加相应计量专业项目知识、计量检定操作技能等 2 个科目的考试。3.已取证人员申请复查考核:需参加计量基础知识科目考试。每次考核最多申请 3 项专业项目,通过理论知识考试后,方能- 8 -参加计量检定操作技能考试。(四)考试证件参加考试时,考生请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五)免考1.首次申请或增项免考:(1)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或计量标准考评员资格的人员,可以免考计量基础知识。(2)研制计量标准的主要技术人员,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的主要起草人(排在前三位),若需从事相应计量专业项目的检定工作,可以免考相应计量专业项目知识和计量检定操作技能。2.复查免考:在计量检定

11、员证最近的一个有效期(5 年)内,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或计量标准考评员资格,或者持计量标准考评员证参加计量标准考核工作,可以免考计量基础知识。三、补考计量检定人员考试有不合格的,半年内允许对不合格项目重新申请,进行补考。原合格项目的成绩有效期为半年,超过半年的,原合格项目成绩作废,须重新申请考试。四、考试成绩自考试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姓名到浙江质量培训网()查询全部成绩。 三个科目成绩均合格者,由培训中心签发考试合格证明,并将申请人的考试成绩通知- 9 -所在单位。考生可持培训中心出具的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相应单位申请发证。五、其他对浙江省无条件考核的项目,培训中心将委托指定机构代为考核。考生持指定机构出具的考试合格证明,至培训中心换取培训中心出具的考试合格证明,指定机构出具的考试合格证明留培训中心存档。六、联系方式报名受理: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教育培训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环城北路 305 号耀江发展中心 6 楼 606 室 联系电话:0571-8538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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