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债的概念和要素1、债的含义(1)“债”的含义的扩张。 (2)两个“特定”:特定当事人与特定权利义务关系。 (3)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2、债的客体特定行为(给付:交付财物、支付金钱、转移权利、提供劳务或服务、交付工作成果、不作为)。 3、债权的特征与物权相对比 (1)请求权; (2)相对权;债的相对性:主体、内容、违约责任;债的相对性例外:买卖不破租赁; 合同的保全、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等。 (3)相容性与平等性; (4)期限性。4、债权的三项权能:给付请求权、给付受领权、保护请求权 5、债务 (1)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合同关系固有、必备的基本义务);从给付义务(无独立意义,仅补助主义务的功能,如第266条承揽人保密义务、空调的安装义务等) (2)附随义务(依诚信原则,随合同关系发展而产生);以卖车为例,交车并转移所 有权为主给付义务,提供必要材料(如保险单)为从给付义务,告知该车特殊危险为附随义务。附随义务具有辅助和保护功能,违反之,债权人不能通过诉讼强制执行,也不能解除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