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同德园小区业主自治管理公约(试行)为了维护及管理同德园小区1-13座和双洲新村1-4座的物业,经业主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决定实施小区业主自治,由小区业主自行处理小区的物业管理职责,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特制定同德园小区业主自治管理公约,望小区业主自觉遵守。一、业主代表大会、临时业主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管理小组的组成、宗旨1、本小区在苍霞街道办事处指导下,在长寿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监督下,实行业主自治管理。业主自治组织由业主代表大会、临时业主管理委员会和“日常事务管理小组”组成。2、临时业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临时业委会”)是业主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由11名成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临时业委会成员和“日常事务管理小组”成员不享受任何津贴和福利。3、业主代表大会和临时业委会代表应维护小区内全体业主在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小区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4、“日常事务管理小组”为小区临时业委会下设的日常事务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