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校教学督导制度一、教学督导的任职条件(一)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正。(二)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三)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担任学校教研室主任或市级以上名师、骨干教师。二、教学督导的主要职责 (一)对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二)对教师进行教学评价和业务考核随时对教师进行听课,并根据听课情况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参与学期或年度对教师的课堂测评工作。根据教师考核制度对教师进行学期或年度考核,对外聘教师进行素质考察。(三)对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有对教师进行培训和指导的义务,帮助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对学校的教学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四)教学常规检查教学检查的内容: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完成情况、课堂授课质量检查(教学目标、内容、课堂结构、教学方法)、考试命题审查和试卷分析、学生成绩评定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分析。(五)参与教学管理参与制定学校教学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