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生请假考勤制度1、 每学期必须按时报到,自开学起开始考勤;上课(包括自习课)、实验、实习、入学教育、班会、两操、升国旗以及规定参加的会议等,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规定事先办理请假手续。2、 理论课应由任课教师负责考勤,并将考勤结果填入课堂纪要;早操、课间操、自习课、升国旗仪式及各项集体活动由值周班等负责考勤;实习课实习教师负责考勤(校外实习由实习带队老师负责考勤);住校学生晚寝考勤由宿管人员负责考勤。3、 迟到、早退均以铃响为标准鉴定,铃响人未到或铃响人已离开,分别按迟到、早退处理;迟到、早退三次或早退、迟到15分钟按旷课一节处理;校外实习以实习单位工作时间为准。 4、 病假应由校医或医院出据诊断证明,班主任批准;病假一天以上的,应住院或回家治疗。5、 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允许请事假,确实需要请事假者,应本人书面申请,家长同意,班主任批准;事假一律由本人办理,不准捎假,事后不得补假。6、 病、事假三天以下的应报学生科批准,三天以上报主管校长批准;7、 住校学生周末可按学校要求登记离校回家,周日晚6:00前应返校;登记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