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海南省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建筑业的健康发展,防范施工现场人员工资拖欠,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海南省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及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实名制管理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工程建设领域依法应取得施工许可的工程建设项目中从事建设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领域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水利、交通等工程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人员是指建筑工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项目现场配备的管理人员。 本办法所称实名制监督管理是指通过完善用工管理制度和加强用工管理,使用实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