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小学语文新课程标准解读一、 语文的“缘由”、课标概况1905年清朝废除科举制后,办新课堂中唯一保留及教授中国传统的科目即“国文”,到了上个世纪20年代小学“国文”称为“国语”,直到1949年6月叶圣陶建议改“国语”为“语文”;1979年张志公在说“语文”一书中正式提出 “口头为语,书面为文”,合称“语文”。这就有了一个书面的定义。小学语文新课程标准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份-前言(性质、地位、设计思路)第二部份-课程目标(总体目标、阶段目标)第三部份-实施建议(教材编写、课程资源、教学及评价)第四部份-附录(优秀诗文、课外阅读、语法修辞)二、语文课程的性质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但多年来,语文教学一直在工具性与人文性中徘徊。这里的“工具”是一种比喻的说法,“工具性”应着眼于语文课程培养学生运用语文能力的实践性特点。“人文性”应着眼于语文课程对学生思想情感熏陶感染的文化功能和课程所具有的人文学科的特点。语文课程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