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水力发电厂检修计划管理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检修工作方针,合理安排检修工作计划,不断提高凌津滩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发电设备的安全性、经济性、可靠性和可调性,制定此制度。第二条 厂部应每年编制修改三年检修工程滚动规划和下年度检修工程计划,并于10月15日前报送公司安全生产部。第三条 此制度依据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和中电投发电企业业绩评估指南,明确规定设备检修计划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工作标准。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电厂检修计划管理工作。第五条 检修计划管理应遵循统筹安排,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六条 安全生产部为检修计划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第七条 安全生产部的主要职责(一)精心策划、组织编制设备检修计划。(二)组织实施设备检修计划,合理安排设备检修,推行标准化工作。(三)负责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的布置、指导、督促、检查、考核、评比。(四)督察设备检修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对机组的检修间隔和检修等级组合方式按A、B级检修制度执行。第八条 检修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