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淄博市医疗急救站工作制度淄博市医疗急救站工作制度 一、急救站管理制度 1、急救站站长负责急救站的急救医疗管理、人员管理和车辆管理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淄博市社会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2、各急救站应建立急诊医师、护士、驾驶员上岗培训教育制度,定期参加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等单位组织的业务学习和培训;独立值班的急诊医师必须具有3年以上、急诊护士必须具有2年以上临床实践经验;驾驶员必须具有3年以上的驾龄,工作人员相对固定,并至少固定一年,报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备案(转科人员除外)。 3、工作时间要衣冠整洁、统一着装,并佩带胸牌(胸牌不得转借,丢失要及时上报、补办),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 4、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和二十四小时应诊制,每班保持1-2名医生,1-2辆救护车值班,出车要保证一司一医一护人员及装备,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5、值班人员要提前10分钟接班,认真做好急救前的准备工作,检查急救箱、药品、物品、器械、氧气瓶的使用情况,当班使用,当班补充,并遵守相关的制度和操作规程。 6、严格遵守市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