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职工公寓管理规定为了加强职工公寓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确保住寓职工有一个洁净、舒适、安全的居住和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住房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均可申请在职工公寓安排固定床位居住: 1、未婚正式职工。 2、婚后未分配成套住房的双职工户。 3、一方为我公司正式职工,婚后未分配成套住房的单职工户。 4、一方为我公司正式职工,婚后在距公司3公里以外单位安家需安排临时性工作床位者。 (二)公寓实行住宿证制度,凡住寓职工均需交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并交纳公物押金200元办理住宿证件。 (三)各居室内配备的家具、床垫及其它物品均为公寓固定资产,不得搬出或转借他人。损坏或丢失公物按原价赔偿。 (四)住寓职工必须按指定床位住宿,未经许可,不得个人互调床位;不允许向职工、临时工或其他非住寓人员转让、转租或暂借床位,违者,对责任人处以2000元罚款,并在公寓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取消责任人住寓资格。 (五)各居室不允许个人私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