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韩村中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一、 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二、 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三、 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四、 学校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校内通知、公布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五、 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必须用规范汉字。六、 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教师在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都必须用普通话进行;播音室的广播必须用普通话播报。七、 为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学校开设普通话、书法课,对学生进行普通话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