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第1章 总则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项目部成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工程部管理部门。 3、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不明确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6、本制度所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存在于各种生产活动中的,有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伤害、财产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等。 第2章 排查、控制及整改一、事故隐患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