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发展长沙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加强城市环境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增强市民身心健康,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和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文件,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是长沙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之一,凡在规划区范围内有关绿地的一切生产与建设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如对本规划进行调整修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规程序进行。第二条 本规划范围分市域和都市区两个层次,市域范围包括市区(即五个行政区: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开福区、岳麓区),一个县级市(浏阳市)、三个县(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总面积11819.5平方公里,主要确定域内绿地系统总体布局结构和自然保护区范围;都市区范围包括市区,长沙县的星沙镇、暮云镇、黄花镇、榔梨镇,望城县的高塘岭镇、坪塘镇、丁字镇、雷锋镇、星城镇、含浦镇、黄金乡,总面积1450平方公里。第三条 划定市域重要绿色空间的保护范围,明确要突出体现的自然地域风貌特色。重点表现长沙山、水、洲、城相融相彰的基本构架,创造平衡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