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项目经理月带班检查制度一、总 则1、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项目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生产和带班安全检查。3、项目经理带班检查每半月一次。4、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每月带班生产时间分别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负责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二、项目负责人带班职责1、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带班生产制度负责。2、将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3、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4、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人员及时有序撤至安全地带。5、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对其工程施工业绩的评判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