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学任务和排课安排工作流程需调整无需变更合格不合格各系填写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教务处汇总各专业新生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各系制定新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务处审核形成最终版教学计划,教务处印刷(第 10 周完成)各系向教务系统录入人才培养方案(第 11 周完成)各系上报新生专业和班级(第 9 周完成)教务处汇总专业、班级数据(第 10 周完成)教务处向教务系统录入新专业、新生班级(第 10 周完成)各系确认培养方案?教务处审核教学科在教务系统中确认变更(第 12 周完成)教务处在教务系统中生成各班级教学任务(第 13 周完成)教务处制定下学期新生招生计划各系安排专业选修课学生选课(第
2、13 周完成)教务处调整个别专业选修课教学任务(第 14 周完成)各系汇总并上报专业选修课选课结果和专业选修课任务调整申请(第 13 周完成)各系部根据教学任务进行合班处理、安排主讲教师、场地要求(第 14 周完成)各系上交教学任务安排表和班级进程表到教务处;各系部给教师发教学任务书(第 15 周完成)教务处在教务系统中生成排课总任务(第 15 周完成)各系排课(第 16 周完成)教务处发布本学期公选课考试和下学期公选课申报的通知(第 12 周)公共选修课教师向系部申报公选课 公选课考试(第 13 周)系部上报下学期公选课开课一览表到教务处(第 15 周)教师录入本学期公选课成绩(第 15 周完成)教务处根据学生成绩在教务系统中设置每个学生的选课门数(第 15 周)各系将所有公选课任务输入教务系统并排课(第 15 周)系部汇总下学期公选课并安排上课时间和地点体育公选课考试(第 15 周)公选课第一轮选课(优先制)(第 16 周)教务处在教务系统中进行筛选,并公布第一轮选课结果(第 17 周)公选课第二轮选课(优先制)(第 18 周)教务处公布第二轮选课结果(第 19 周)教务处在网上发布课表;各系部给教师发放课表系部给公选课教师发放任务书、课表、点名册等(下学期第 2 周)公共教学部排体育选项课(第 16 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