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教育专业(专科)教学计划专业代码:660209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现代音乐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一专多能的中、小学音乐教师。二、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应具有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教育心理学知识和运用理论指导音乐实践的能力;具有相当程度的声乐演唱能力、钢琴演奏和伴奏能力;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和从事音乐教学的基本能力;了解音乐领域的发展趋势及相应学科的一般知识和基本理论,通过学科间的渗透,获得广泛的文化素养;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班级组织管理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具有现代音乐教育的创新教育观念和较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具有灵活
2、运用的能力,其中包括良好的音乐听觉,体验欣赏音乐美和视唱能力,基本的音乐欣赏和分析能力;2.掌握基本的中外音乐历史和了解一定数量的优秀中外作曲家与代表作品、风格、特征,并能科学合理的利用获取的这些知识技能解决音乐教学中的基本问题;3.具有相当专业专科程度的声乐演唱能力,钢琴演奏和伴奏能力,初步掌握一种乐器的演奏方法,有能力在学校组织课堂教学、课外音乐活动或组织其它单位、企事业的音乐活动;4.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和从事音乐教学的基本能力,熟悉教育法律,掌握音乐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从事音乐教学实践能力;5.了解中外音乐领域的发展趋势,不断获取中外音乐教育的教学思想、教学体系和科学方法,掌握广
3、博的理论知识,提高文化素养;6.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班级组织管理能力。三、学制2.5 年 四、主干学科 艺术学、教育学。五、主干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音乐教学法、基础和声、声乐、钢琴、合唱与指挥、舞蹈。六、课程体系及学时分配比例学 时 分 配课程类别 修课要求 课程门数 总学分 总学时 自 学 授 课 实验上机公共基础课 必修 6 24 552 368 176 8专业基础课 必修 3 13 328 242 86 0专业课 必修 5 21 492 362 130 0实践环节 必修 1 12合计 15 70 1372 972 392 8七、教学环节及说明 教学环节包括面授、自学、作业、辅导答疑
4、、考核、实践环节等。1.面授:学生集中到校上课,参加学校组织的授课及实验教学活动。2.自学:学生主要通过继续教育学院网站点播网络课程进行自学。3.作业:根据教学进度安排,学生按时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网络教学平台等提交,以巩固所学的知识。4.辅导答疑:教师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网上答疑系统、集中面授等方式对学生进行辅导答疑。5.考核:采用开卷、闭卷、上机、实验等方式,全面系统地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检查学生的学习效果。6.实践环节: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理论知识,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八、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表(见附表)附表: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表层次
5、: 专科 学制:2.5 年学时分配课程类别序号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学期学分总学时自学授课实验上机学位课1 015067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1 4 90 60 30 2 005125 信息技术基础 1 4 102 68 26 8 3 014037 英语 1 1 4 90 60 30 4 014038 英语 2 2 4 90 60 30 5 021035 教育学 1 4 90 60 30 公共基础课 6 021046 心理学 2 4 90 60 30 7 019021 基本乐理 2 4 100 72 28 8 019018 视唱练耳 2 5 120 90 30 9 019022 基础和声 3 4 108 80 28 专业基础课10 019020 合唱与指挥 B 3 5 130 102 28 11 019024 舞蹈 3 4 98 68 30 12 019019 钢琴 4 4 90 66 24 13 019023 声乐 4 4 90 66 24 14 019025 音乐教学法 4 4 84 60 24 专业课任选课 15 019083 毕业作业 5 12 12 周 实践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