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8年夹江县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稿)音乐、体育、美术课程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必修课,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情感陶冶、创新精神培养等具有其它课程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根据市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围绕市教科所的工作要点,基于以上学科课程的重要性和我县艺体学科教学质量发展目标的客观需要,建立并实施我县小学艺体学科教学质量评价制度,特制定2015年夹江县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抽考评价实施细则如下:一、评价形式以乐山市艺术体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为依据,由教育局、教研室组织考核评价组对各小学的音乐、体育、美术教学管理进行评价,并随机抽一个年级的一个教学班学生进行素质能力测试。评价采用百分制,每个学科满分100分,学校管理评价部分40分,学生素质评价部分60分,以问、查、看、测的方式检查硬件设施及相关资料。二、评价办法:1、城区、坝区、山区三类不同学校的音乐、体育、美术三科分别达到80、75、70分为合格,任一科不合格则总体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综合评价不合格则在年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中做降等处理。2、提前一周公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