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冶金工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1986年11月11日(86)冶基笫1267号印发)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国家“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结合“冶金工业基本建设交工验收办法”试行以来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成果,检验设计、施工、设备和生产准备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对加强企业管理,促进建设工程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意义。因此,每一个建设项目,在工程已按有关规定建成竣工后,应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第三条 工程竣工验收,按其验收范围,分为单项工程验收和全部工程验收两种。单项工程验收是指建设项目中的一个单项工程,已按设计内容建完,能独立生产和使用的,及时进行验收。全部工程验收是指整个建设项目,已按设计文件的内容全部建成,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应按规定组织全部工程验收。第四条 单项工程和全部工程验收,分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工程交工验收,包括技术竣工(含单体试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