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005-原物料保存期限规定(共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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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一、目的:规范原物料和成品的保存期限,防止过期原物料和成品流入产线及客户端。二、范围: 适用于不干胶材料,绝缘材料,油墨,水胶,双面胶,溶剂类等及相关成品均属之。三、职责:3.1仓库原物料的保存期限由品保部IQC负责标识,3.2使用单位负责对开盖后的原物料保存期限进行标识,3.3仓库成品由OQC包装员负责标识。四、定义:4.1 不干胶材料:纸类、膜类(光膜、雾膜、保护膜)、PET特多龙类及合成类,4.2 绝缘材料:PC、PET、PP、PE、PS,4.3 油墨:各种颜色和型号及油墨,光油,4.4 溶剂类:硬化剂、稀释剂、调墨油、洗网水、开油水等,4.5 不干胶成品:各类不干胶材料印刷之成品,4.6 丝印成品:各类绝缘材料印刷之成品。五、原物料保存期限规定原物料类型不干胶材料绝缘材料油墨水胶双面胶溶剂类保存期一年二年一年一年一年一年备注:1.开封后的油墨、水胶、溶剂类保存期为6个月, 2.如供应商对其特殊之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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